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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
文章来源:作者:hrbyyjw整理日期:2019-10-29 15:07:51

哈尔滨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制定依据:为确保我院单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黑龙江省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章程适用于我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条  学校名称:哈尔滨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4055

第四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五条  学制:三年。

第六条  毕业证书:经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条  组织保障: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单招的各项工作,均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第八条  学院概况:哈尔滨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是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主管,国家教育部备案、独立设置、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院校。现已成为一所以工科类学科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着眼于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新型高校。学院校园内绿地、雕塑与错落有致的十几栋大楼交相辉映,环境优雅,景色宜人,在机场路旁形成一道独特的风景线。学院实行多媒体教学,拥有完善的校园网、图书馆、阶梯教室、400米标准化的运动场、各类球场(馆)、南北风味饮食的学生餐厅、医务室、ATM取款机、洗浴中心、超市、学生公寓等完备的生活服务设施。校内拥有与所开设专业相对应的标准化实验、实训场所五十余处,还拥有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上百处,使各专业学生在校期间都有到企业参观学习和锻炼的机会。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学 制

学费(/年)

1

新能源汽车技术

三 年

8500

2

机电一体化技术

三 年

8500

3

计算机网络技术

三 年

8500

4

高速铁道工程技术

三 年

8500

5

  

三 年

8000

注:2019年单独考试招生专业、计划数,以省教育厅实际下达为准。

第三章 报 考

第十条  报考条件:普通应、往届高中毕业生、职业高中毕业生及其他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

第十一条  单招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8年1015日上午9:00时开始,20181112日上午12:00时截止(含节假日)。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后,进入网报中心,点击2019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入口,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号进行注册,设置网上报名密码。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填报、修改及查询本人信息。考生报考信息填写完毕后须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操作,考生网上报考费支付成功即完成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按省招考办有关文件执行。补报名时间安排请关注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

2.现场确认。

2018年1016日开始,20181112日下午17:00时截止(不含节假日)。考生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网上缴费结束后应携带本人持二代身份证、户口簿、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持应届毕业证明)原件等相关材料按县(市、区)招考办规定的时间及地点进行确认。如考生已参加高考报名,高考兼报我院单招的考生,在考生标记处选择代码47;只报我院单招的考生,在考生标记处选择代码87

:现场信息确认地点。
  
1)户籍和学籍在我省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由中学负责组织,到县(市、区)招考办指定的地点进行信息确认。
  
2)往届生及其他考生在户籍所在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进行信息确认。
  
3)户籍为我省久居但为外省学籍的应届考生,凭应届毕业证明信原件、外省省级学业水平考试(或高中会考)管理机构提供的成绩证明材料和就读学校提供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材料,在户籍所在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进行信息确认。

第十二条  报考单招专业志愿:已报考我院单独招生的考生,须在20193月前登录我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hyyzy.com),进入2019年单独招生志愿填报系统,阅读单独招生专业志愿填报的有关说明,按提示填报专业志愿,考生填报信息必须与高考网上报名信息一致。

第四章  考核办法

第十三条  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在省招考院领导监督下,自行组织实施。我院采取书面审查学生申请,并参考考生综合成绩的办法,确定录取考生。具体见《哈尔滨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工作实施方案》。

第十四条  考生在提交书面申请时,进行专业确认。

第十五条  考务费150/人。

第五章  专业计划调整原则

第十六条  根据各专业录取分数线上考生志愿调整各专业计划,当某专业考生生源不足时,将该专业剩余计划调整到其他生源充足专业。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七条  分数线上考生,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为止。

第十八条  考生一经录取不得调整专业。

第十九条  学院各专业录取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根据省招考院要求,参加单招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体检。考生到高考报名所在地招考办取体检表,按所在地招考办要求参加体检,具体安排咨询高考报名所在地招考办。已录取考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对不符合专业体检要求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已录取的考生,由学院下发录取通知书,考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校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凡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七章  监督机制

第二十二条  单独招生工作在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院纪委全程参与和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过程公开、接受监督”的原则。

第八章  申诉渠道

第二十三条  哈尔滨应用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电话045184114766。凡考生申诉的问题均由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核实并给予解答。

第九章 咨询方式

第二十四条  咨询电话:0451-84116658

学院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机场路998

学院网址:http://www.hyyzy.com

第十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

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并即时废止以往有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哈尔滨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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